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註冊組)

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月27日止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者請逕自與註冊組聯繫(分機377)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