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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學校午餐自即日起解除暫緩使用泓霖食品有限公司製售之「後腿肉」及「肉條」(衛生組)

一、續本局114年4月1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752332號函及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5月2日新北衛食字第1140850153號函辦理。
二、因本府114年4月17日辦理聯合稽查時,查獲「泓霖食品有限公司」自行將冷藏肉品改以冷凍保存,並延長有效日期,惟未能提供轉凍之效期訂定依據資料,本府衛生局現場預防性封存有疑義之後腿肉及肉條,並針對該項缺失及部分環境衛生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予以限期改正。
三、另本府衛生局已於114年4月28日至該公司進行複查,業者已提具轉冷凍後之效期訂定依據資料,且現場環境已改善,予以複查合格,爰本市學校午餐自即日起恢復可使用該公司製售之「後腿肉」及「肉條」,請各校持續加強自主管理,必要時要求業者提供合格檢驗報告,以維護午餐食品安全。
四、副本抄送團膳業者,請配合落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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