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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申請

如欲申請者,請備齊相關資料.填好申請表後,於6/2前到體育組鄭老師處繳件!!!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說明如下:
(一)須戶籍設籍本市連續1年以上(即111年5月31日前設籍本
市)之在學學生,且參加111年6月1日至112年5月31日期
間之運動競賽,並符合本要點所訂各項成績之績優體育
選手。
(二)有關本市中等學校依本要點第2點第10款申請,補充說明
如下:
1、依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下簡稱112全中運)
技術手冊(係指柔道、角力、跆拳道及拳擊)所訂指
定盃賽取得代表權者而未參加「本市112年中等學校運
動會」或「本市111學年度中等學校拳擊錦標賽」,可
逕依該指定盃賽成績提出申請。
2、依本局所訂參考盃賽遴薦取得代表權參加112年全中運
者(係指射擊、體操、軟式網球、輕艇、划船及木
球),請逕依前揭盃賽成績提出申請。
三、本案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111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採納賽會倘疫情延期,實際舉
辦日期於111年6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舉行,因已
列入111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審查盃賽,爰不得列入
112學年度績優體育獎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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