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暑假場次)
導師場:
研習對象:以擔任導師之正式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5人。
研習課程:課程共計2天,包含總綱與校訂課程、國語領域、數學領域、綜合活動領域。全程參與核者核予11小時研習時數,缺課0.5天以上,即不核予任何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領域場:
研習對象:擔任社會、自然、藝術、健體之正式專任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3人。
研習課程:課程計半天,包含領綱導讀與解析、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全程參與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研習對象:以擔任導師之正式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5人。
研習課程:課程共計2天,包含總綱與校訂課程、國語領域、數學領域、綜合活動領域。全程參與核者核予11小時研習時數,缺課0.5天以上,即不核予任何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領域場:
研習對象:擔任社會、自然、藝術、健體之正式專任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3人。
研習課程:課程計半天,包含領綱導讀與解析、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全程參與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場次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