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一、 為導引學生、教職員工及其他人(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等,於校園內
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
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以下簡稱本原則)。
二、 本原則所稱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
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依據本原則,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學校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
代表共同討論(包含申請程序、使用時間、管理方式等)管理機制,經
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
四、 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
則。
(二) 使用時應注意禮儀,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
(三) 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必要管理。
(四) 使用時間應適宜,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
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
(五) 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並考量使用
場域、方法的合宜性。
(六) 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
五、 學校應定期宣導有關資訊素養、網路禮儀、上網安全等議題,並給予
師生行動載具使用之正確方式及人體保健(視力、聽力或電磁波應用
等)相關資訊。
一、 為導引學生、教職員工及其他人(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等,於校園內
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
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以下簡稱本原則)。
二、 本原則所稱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
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依據本原則,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學校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
代表共同討論(包含申請程序、使用時間、管理方式等)管理機制,經
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
四、 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
則。
(二) 使用時應注意禮儀,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
(三) 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必要管理。
(四) 使用時間應適宜,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
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
(五) 學校教職員應尊重校園使用管理規定及注意使用安全,並考量使用
場域、方法的合宜性。
(六) 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在不影響學校上課及師生課程教學下使用。
五、 學校應定期宣導有關資訊素養、網路禮儀、上網安全等議題,並給予
師生行動載具使用之正確方式及人體保健(視力、聽力或電磁波應用
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