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第2學期麗林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特教組)
一、辦理對象:
1、本校3年級以上學生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確認之資優生。
2、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
93 以上。若欲申請之學科(學習領域)於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無可對應之
學科(學習領域)成績,則以該學期期中測驗之成績為申請依據。
二、請參考實施計畫,符合資格者請備齊所有資料在10/30(五) 之前送輔導處特教組申請。
1、本校3年級以上學生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確認之資優生。
2、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
93 以上。若欲申請之學科(學習領域)於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無可對應之
學科(學習領域)成績,則以該學期期中測驗之成績為申請依據。
二、請參考實施計畫,符合資格者請備齊所有資料在10/30(五) 之前送輔導處特教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