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 115 年度學習型家庭暨社區選拔實施計畫(活動組)
一、計畫內容
(一)選拔類別與對象
1. 學習型家庭:家庭成員基於血緣、姻親與收養關係組合而成並至少 2 人(含)以上,家庭成員(至少 1 人)設籍新北市,並透過家庭成員共學、積極參與及對話與分享,促成個人及家庭的改變與成長。
2. 學習型社區:係以居住在同一社區成員為學習主體,旨在促進社區中個人成長及整體社區的發展和營造,並提升良好的生活品質與達成終身學習的目標,具有績效,足堪楷模者。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止。
(三)報名方式
1. 推薦:由本市各區公所、里辦公室、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民間團體及協辦單位推薦報名。
2. 自薦:由家庭或社區自行報名。
(四)收件方式:請於上揭期限內將報名資料寄送至新北市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李老師收(地址:231055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36 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新北市 115 年度學習型家庭暨社區選拔」,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送件資料正本及電子檔各 1 份,請自行備份,送件資料於評選後概不退還。
(五)獎勵措施:得獎名單預計於 115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前公告,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獲獎之學習型家庭每一成員得抵免本市社區大學新臺幣(以下同)3,000 元學分費,另獲獎之學習型社區將補助講師鐘點費共 1 萬 8,000 元。
四、本案計畫及推薦表電子檔可於本局網站電子公告(網址:https://www.ntpc.edu.tw/index.jsp)、本市社會教育資源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lll.ntpc.edu.tw/)及本市學習地圖網最新公告(網址:https://lll.ntpc.edu.tw/learningcity/)下載。
(一)選拔類別與對象
1. 學習型家庭:家庭成員基於血緣、姻親與收養關係組合而成並至少 2 人(含)以上,家庭成員(至少 1 人)設籍新北市,並透過家庭成員共學、積極參與及對話與分享,促成個人及家庭的改變與成長。
2. 學習型社區:係以居住在同一社區成員為學習主體,旨在促進社區中個人成長及整體社區的發展和營造,並提升良好的生活品質與達成終身學習的目標,具有績效,足堪楷模者。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止。
(三)報名方式
1. 推薦:由本市各區公所、里辦公室、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民間團體及協辦單位推薦報名。
2. 自薦:由家庭或社區自行報名。
(四)收件方式:請於上揭期限內將報名資料寄送至新北市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李老師收(地址:231055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36 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新北市 115 年度學習型家庭暨社區選拔」,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送件資料正本及電子檔各 1 份,請自行備份,送件資料於評選後概不退還。
(五)獎勵措施:得獎名單預計於 115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前公告,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獲獎之學習型家庭每一成員得抵免本市社區大學新臺幣(以下同)3,000 元學分費,另獲獎之學習型社區將補助講師鐘點費共 1 萬 8,000 元。
四、本案計畫及推薦表電子檔可於本局網站電子公告(網址:https://www.ntpc.edu.tw/index.jsp)、本市社會教育資源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lll.ntpc.edu.tw/)及本市學習地圖網最新公告(網址:https://lll.ntpc.edu.tw/learningcity/)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