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係為推動本市經濟弱勢家庭家長對於思辨人生價值的能力,進而對生命教育能有深入認識與了解,進而協助具求學意願之青少年順利完成學業,並關懷其身心靈得以成長,建立正確的人生觀,特與旨揭單位合作辦理活動。
二、
服務與推薦對象:114學年度國小4-6年級、國中7-9年級及高中1年級之學生且家庭具有經濟弱勢狀況(家庭需要有低收,或中低收資格, 或里長開立清寒證明,上開資料有效期限至115年底)。
三、請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家長於115.06.05前洽麗林國小輔導組施老師報名,各校報名參與人員依據分配人數(如附件),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