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05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本市申請作業流程及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115年2月1日至7月31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
(二)補助額度: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
(三)補助校數:12校。
(四)請各校先與辦理單位(場館)確認課程,並於115年3月23日(星期一)前函送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
(五)114學年度第2學期受補助學校名單由本局核定,倘申請校數逾12校,將由本局進行審核。
(六)媒合課程請參閱「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課程實踐」教育部體驗課程一覽表。
三、相關資料可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站(網址:https://aew.moe.edu.tw/#/)中「藝拍即合-體驗課程」及「教學資源」專區參閱詳細內容。
四、另115學年度媒合作業預計5月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