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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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5年1月5日新北府政二字第1142645781號函辦理。
二、檢附「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0021644_2645781_附件-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1).pdf
0021644_2645781_附件-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 (1).pdf
0021644_2645781_附件-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