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事項 (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符合本案申請資格者可與註冊組聯繫索取相關申請表格。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30截止,填妥相關申請表格並附上證明繳交至註冊組。